本文是学习GB-T 28213-2011 实验室玻璃仪器 培养皿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玻璃仪器培养皿的产品规格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
和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生物化学、医药卫生、科研单位、实验室进行细菌培养和生物检定用的吹制法生产的
玻璃培养皿,本标准不适合于特殊用途的培养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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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GB/T 1958 产品几何量技术规范(GPS) 形状和位置公差 检测规定
GB/T 2828.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:按接收质量限(AQL)
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
GB/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
GB/T 6579 实验室玻璃仪器 热冲击和热冲击强度试验方法
GB/T 6582 玻璃在98 ℃耐水性的颗粒试验方法和分级
GB/T 15726 玻璃仪器内应力检验方法
GB/T 16920 玻璃 平均线热膨胀系数的测定
QB/T 2298 双线法测线热膨胀系数
结构型式和规格尺寸应符合图1和表1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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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 1 培养皿结构型式
GB/T 28213—2011
表 1 培养皿规格尺寸 单位为毫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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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- 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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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- 0.5 | 180 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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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无色透明玻璃制造,其理化性能应符合表2要求。
表 2 理化性能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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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皿壁的不均匀程度应逐渐变化,其厚薄的差值(以厚边为基准)不得超过三分之一。
4.2.2.1 规格90 mm (包括90 mm mm。
4.2.2.2 规格90 mm 以上的不得大于1.3 mm。
4.2.3.1 外表面不得外凸。
4.2.3.2 内表面的平面度应符合表3的要求。
GB/T 28213—2011
表 3 内表面的平面度要求
单位为毫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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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养皿皿壁应与其平面相垂直,允许有倾斜度不大于1°的向外倾斜。
4.2.5.1 培养皿口边沿应平整,底和盖套合后应吻合。
4.2.5.2
培养皿烘爆的口边宽度不得超过皿壁厚度的一倍,玻滴应压平,玻滴大小以不妨碍培养皿底
和盖任意套合为限。
4.2.5.3
培养皿磨砂的口边不得有粗糙锯齿形毛口,宽不大于1 mm 的崩损不得多于2处。
薄皮气泡、密集的小气泡、乱条纹、螺旋状条纹、炸裂纹等明显缺陷不允许存在,对于轻微缺陷的允
许范围应符合表4要求。
表 4 培养皿轻微缺陷的允许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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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养皿底和盖套合后,皿盖边沿距皿底外平面不小于2 mm。
GB/T 28213—2011
用最小分度值为0.02 mm
的卡尺和高度尺、内卡钳、外卡钳、厚薄卡、钢质刻线尺测量,检验小于
0.5mm 的规格尺寸时,应用放大10倍的刻线放大镜。
用目测法,测量工具用最小分度值为0.02 mm 的卡尺,小于0.5 mm
的外观缺陷检验时应用放大
10倍的刻线放大镜。
线热膨胀系数按 GB/T16920 或 QB/T 2298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。
耐水性能按 GB/T 6582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。
耐热冲击温度按 GB/T 6579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。
内应力按GB/T15726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。
平面度用测平仪检测,方法见附录 A。
产品检验分为A 类检验和 B 类检验,检验项目和要求见表5。
表 5 检验项目和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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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28213—2011
产品出厂时应按表5规定的 A 类检验和B
类检验的全部项目和要求进行检验,检验合格的产品可
以出厂,产品出厂时应附合格证。
同一时间所交付的同一品种规格的产品为一批,但不得少于100套。
按 GB/T 2828.1 规定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。
6.3.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;
b) 正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c)
正常生产时,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,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,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;
d)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,恢复生产时;
e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f)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。
6.3.2 抽样方案:按 GB/T
2828.1规定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,所有样品均应在合格样品中抽取。
6.3.3 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、检查水平及接收质量限应符合表5规定。
6.3.4
判定规则:按规定项目进行检验,各项均符合要求时,判该批产品合格。型式检验不合格时,应
加倍抽样;再不合格,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每套培养皿只在皿盖外壁上注有标志,标志应清晰耐久,包括:
a) 制造厂商的名称或商标;
b) 规格。
外包装上的标志应符合 GB/T191 的有关规定,应有以下标志:
a) 产品名称、规格数量、净重、毛重、体积;
b) 生产企业名称、注册商标、生产日期;
c) 生产企业厂址、电话等。
7.2.1 产品包装应符合GB/T 6543 的规定。
GB/T 28213—2011
7.2.3 培养皿的底和盖之间应予隔垫。
7.2.4 每个包装箱中应有产品合格证。
本产品可用任何运输工具运输,运输时要有防雨、雪措施。装卸不应抛掷。
产品包装后应在室内保存,堆码高不应超过十层,不应与强酸、强碱、氟化物等化学物质接触。
GB/T 28213—2011
(规范性附录)
平面度的检验
A.1 测平仪的基本结构如图 A.1 所示。
style="width:9.12659in;height:2.33332in" />千分表
联有于分表的测量架
三级以上平台
图 A.1 测平仪结构图
A.2 被测的培养皿放在平台上,四周应无间隙,如有间隙,测平仪结构图应按
GB/T 1958 的要求将其
支起检测。
A.3
检测和计算方法:在保证千分表的检测头与培养皿相接触的情况下,沿平台的水平方向移动培养
皿,并使千分表的检测头在培养皿内表面上做十字交叉移动,千分表的示值为平面度值。
更多内容 可以 GB-T 28213-2011 实验室玻璃仪器 培养皿. 进一步学习